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英语: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所成立的政府间国际机构,于2006年11月18至19日在阿尔及尔召开首届会议。[1]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成员由24个公约缔约国代表所组成,任期四年[2]。截止2017年7月,委员会已举行了11次会议。
目录
1 委员会职责
2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及任期
3 委员会议事规则
4 历届委员会会议及成员
5 参考资料
6 外部链接
7 参见
委员会职责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七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促进“公约”目标的实现,并就各国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提出建议;审查各缔约国提交的“非物质遗产”申请,及时编辑、更新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及拟定此名录的标准;负责给予相关的国际援助等其他属于公约第七条所规定的的职能。[3]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及任期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六条,委员国根据符合公平的地理分配和轮换原则由公约缔约国大会选出,任期四年。每两年对半数委员国进行换届,每个国家不得连选连任两届,出现席位空缺时应当及时补选。[4]
委员会议事规则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讨论或处理相关事务时,需要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议事规则》展开。议事规则共十章49条,从成员身份、会议的届数、与会人员、会议议程、委员会主席团、与会成员的表决、会议事项讨论、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语言和报告以及规则的修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5]
历届委员会会议及成员
自2006年11月举办第一次会议以来,截止2017年7月,委员会共举办了11次会议,委员会成员也由18个增至24个。
会议 | 时间 | 地点 | 委员会成员国 | 会议议程及简报(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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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 | 2006年11月18-19日 |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 | 阿尔及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玻利维亚(多民族国家)、巴西、保加利亚、中非共和国、中国、爱沙尼亚、法国、加蓬、匈牙利、印度、日本、马里、墨西哥、尼日利亚、秘鲁、罗马尼亚、塞内加尔、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 | [1] |
第一次特别会议 | 2007年5月23-27日 | 中国,成都 | 阿尔及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玻利维亚(多民族国家)、巴西、保加利亚、中非共和国、中国、爱沙尼亚、法国、加蓬、匈牙利、印度、日本、马里、墨西哥、尼日利亚、秘鲁、罗马尼亚、塞内加尔、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 | [2] |
第二次会议 | 2007年9月3-7日 | 日本,东京 | 阿尔及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玻利维亚(多民族国家)、巴西、保加利亚、中非共和国、中国、爱沙尼亚、法国、加蓬、匈牙利、印度、日本、马里、墨西哥、尼日利亚、秘鲁、罗马尼亚、塞内加尔、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 | [3] |
第二次特别会议 | 2008年2月18-22日 | 保加利亚,索菲亚 | 阿尔及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玻利维亚(多民族国家)、巴西、保加利亚、中非共和国、中国、爱沙尼亚、法国、加蓬、匈牙利、印度、日本、马里、墨西哥、尼日利亚、秘鲁、罗马尼亚、塞内加尔、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 | [4] |
第三次特别会议 | 2008年6月16日 | 法国,巴黎 | 阿尔及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玻利维亚(多民族国家)、巴西、保加利亚、中非共和国、中国、爱沙尼亚、法国、加蓬、匈牙利、印度、日本、马里、墨西哥、尼日利亚、秘鲁、罗马尼亚、塞内加尔、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 | [5] |
第三次会议 | 2008年11月4-8日 | 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 白俄罗斯、中非共和国、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加蓬、匈牙利、印度、意大利、约旦、肯尼亚、马里、墨西哥、尼日尔、阿曼、巴拉圭、秘鲁、韩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越南和津巴布韦。 | [6] |
第四次会议 | 2009年9月28日-10月2日 | 阿联酋,阿布扎比 | 白俄罗斯、中非共和国、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加蓬、匈牙利、印度、意大利、约旦、肯尼亚、马里、墨西哥、尼日尔、阿曼、巴拉圭、秘鲁、韩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越南和津巴布韦。 | [7] |
第五次会议 | 2010年11月15-19日 | 肯尼亚,内罗毕 | 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布基纳法索、中国、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切亚、格林纳达、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意大利、日本、约旦、肯尼亚、马达加斯加、摩洛哥、尼加拉瓜、尼日尔、阿曼、巴拉圭、韩国、西班牙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 [8] |
第六次会议 | 2011年11月22-29日 | 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 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布基纳法索、中国、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切亚、格林纳达、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意大利、日本、约旦、肯尼亚、马达加斯加、摩洛哥、尼加拉瓜、尼日尔、阿曼、巴拉圭、韩国、西班牙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 [9] |
第七次会议 | 2012年12月3-7日 | 法国,巴黎 | 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比利时、巴西、布基纳法索、中国、埃及、埃及、希腊、格林纳达、印度尼西亚、日本、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马达加斯加、摩洛哥、纳米比亚、尼加拉瓜、尼日利亚、秘鲁、西班牙、突尼斯、乌干达和乌拉圭。 | [10] |
第八次会议 | 2013年12月2-7日 | 阿塞拜疆,巴库 | 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比利时、巴西、布基纳法索、中国、埃及、埃及、希腊、格林纳达、印度尼西亚、日本、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马达加斯加、摩洛哥、纳米比亚、尼加拉瓜、尼日利亚、秘鲁、西班牙、突尼斯、乌干达和乌拉圭。 | [11] |
第九次会议 | 2014年11月24-28日 | 法国,巴黎 | 阿富汗,阿尔及利亚,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刚果,科特迪瓦,埃及,埃塞俄比亚,希腊,匈牙利,印度,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蒙古,纳米比亚,尼日利亚,秘鲁,大韩民国,圣卢西亚,突尼斯,乌干达和乌拉圭 | [12] |
第十次会议 | 2015年11月30日-12月4日 | 纳米比亚,温得和克 | 阿富汗,阿尔及利亚,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刚果,科特迪瓦,埃及,埃塞俄比亚,希腊,匈牙利,印度,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蒙古,纳米比亚,尼日利亚,秘鲁,大韩民国,圣卢西亚,突尼斯,乌干达和乌拉圭 | [13] |
第十一次会议 | 2016年11月28-12月2日 | 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 | 阿富汗,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哥伦比亚,刚果,科特迪瓦,古巴,塞浦路斯,埃塞俄比亚,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度,黎巴嫩,毛里求斯,蒙古,巴勒斯坦,菲律宾,大韩民国,圣卢西亚,塞内加尔,土耳其和赞比亚 | [14] |
第十二次会议 | 2017年11月27日- 12月1日 | 大韩民国,济州岛 | 阿富汗,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哥伦比亚,刚果,科特迪瓦,古巴,塞浦路斯,埃塞俄比亚,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度,黎巴嫩,毛里求斯,蒙古,巴勒斯坦,菲律宾,大韩民国,圣卢西亚,塞内加尔,土耳其和赞比亚 | [15] |
参考资料
^ 首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会议周末召开. 联合国新闻网. 2006-11-17 [2017-07-22].
^ UNESCOPRESS.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在巴黎开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闻. 2012-12-03 [2017-07-22].
^ Functions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UNESCO. [2017-07-22].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 [2017-07-22].
^ Rules of Procedure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UNESCO. [2017-07-22].
外部链接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英文版)
参见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已停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