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地大学
赠地大学(英语:Land-grant universities、land-grant colleges、land-grant institutions)是美国由国会指定,得益于《莫雷尔法》(Morrill Act)的高等教育机构。
莫雷尔法通过将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赠与各州来兴办、资助教育机构。根据法案第40条,这些大学的宗旨在于教授农学、军事战术和机械工艺[1][2],不排斥古典教育,使得劳工阶级子弟能获得实用的大学教育。
爱荷华州是第一个批准莫雷尔法的州(1862年),使爱荷华州立大学成为第一所指定的赠地大学。第一个新成立的赠地大学是堪萨斯州立大学,成立于1863年2月16日。最古老的赠地大学是罗格斯大学,成立于1766年。成立于1855年的密歇根州立大学被称为赠地大学先驱,是其后赠地大学效仿的对象。
莫雷尔法奠定现今美国高等教育基础,知名公私立大学如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宾州州立大学、康奈尔大学、普渡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爱达荷大学、俄勒冈州立大学、阿拉巴马农工大学等都受惠于此制度而成立。
参见
- 莫雷尔法
参考文献
^ 美國法典第7卷第304章
^ What Is A Land-Grant College? (PDF), 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 [201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