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执行官








英國友誠壽險的首席执行官Trevor Matthews




波特蘭通用電力的首席执行官Peggy Fowler


執行長英语:Chief Executive Officer,縮寫為CEO;香港稱行政總裁;臺灣稱執行長;中國大陸稱首席執行官),是許多企業,尤其是美國企業的頭銜,是公司三長之一(另二為董事長、財務長),是在一个企業集團、財閥或行政單位中的最高行政負責人。




目录





  • 1 權力源由


  • 2 公司地位


  • 3 主要职责


  • 4 国际用法


  • 5 職級對照


  • 6 参考文献


  • 7 相關條目


  • 8 外部連結




權力源由


擁有企業的人是股東,擁有過半數股權或過半數股東會投票權者實際上控制了企業。股東選出董事組成董事會監管負責執行的企業員工,「董」字為監督匡正之意,董事會之首為董事長(董事會主席),沒舉行股東會時,企業日常最高決策權在董事會。


而执行長頭銜普及起來是1960年代美国的公司治理改革创新时的产物,近代企業裏高層執行主管分工細名稱眾多,有總裁、社長(日韓企業)、總經理、財務長、首席
營運長、資訊長、管理總監(大型企業集團的子公司領導人)等等,故又設立首席執行主管一職,代表眾執行主管之首,位階僅次於董事長,高於總裁、總經理等執行主管,因此通常不设立“副执行長”。中國近代較熟悉的公司總經理職位其實是企業集團的大型部門或分公司的最高執行人員,並非大型公司領導人。在此之前,美国公司的最高執行负责人是總裁,而總裁的职责就是贯彻执行董事会的经营决策。


公司总裁往往由營運長兼任;或者作为首席执行官的副手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处理。美国公司的副总裁往往是一大批高层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头衔(而不是专设的职位),自高到低细分为高级执行副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不少企業的董事長也兼首席执行官或總裁出現監察、决策與執行功能混合,这特别出现在公司第一代创始人身上。德國法律設有多位監察人組成監事會監督董事會。美國董事會不設監察人,但設有外部董事,由不在同一公司任職、平時與公司較無關聯的社會賢達擔任。



公司地位


行政总裁必須直接向公司的董事会(股東代表)负责,而且往往可能就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在公司或组织内部拥有最终的执行权力(最高決策者為董事會或董事局)。在比较小的企业中首席执行官可能同时又是董事长和公司的总裁,但在大企业中这些职务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担任的,避免个人在企业中扮演过大的角色、拥有过多的权力,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与公司的所有人(即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以往只有大型企業集團或跨國企業才會設置執行長的職位,但現在許多中小企業的總經理職缺也改稱為執行長或總裁,形成三者混用現象。三者的共同點是,皆由董事會或董事長直接任命授權,執行並負責企業的實際營運,是公司內部最高階的專業經理人。



主要职责


  1. 决策公司的主要运作,日常經營事項包括对财务、经营方向、业务范围的增减等;

  2. 参与董事会的决策,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3.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提交年度报告。

  4. 主持公司的日常业务;

  5. 对外签订合約或处理业务;

  6. 任免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7. 树立公司品牌;

其他职责还包括树立、巩固或变更企业文化,团队建设,组织结构调整,建立制度和流程等。



国际用法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監察人是公司的监察机构。股东会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董事会贯彻实施股东会的决议,聘請公司總經理和由總经理提名的副總经理及财务主管,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總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要求纠正董事和總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在一些欧盟国家,有两个分开的管理层,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董事会和负责监督监察的监事会(一般为股东选举出来)。在这些国家里,首席执行官主持董事会,而主席则主持监事会,这两个职务一般为不同的人担任。



職級對照












































中文
英文
日式
韓式

董事長、董事會主席、董事局主席
Chairman; Chairman of the Board
會長

總裁、行政總裁、總經理
President, CEO, General Manager
社長
(法定)代表人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代表取締役
代表理事

執行董事、常務董事、董事總經理
Managing Director
專務、常務

董事
Director
取締役、役員
理事
事業群總經理、副總、協理、資深總監
Head of Business Group
事業部長
本部長
部門總經理、協理、總監
Department Chief
部長
部門經理
Section Chief, Manager
課長、科長
課長、室長
部門主管
Section in Charge
係長
係長、代理
主任
Supervisor
主任

職員
Staff
會社員





参考文献





相關條目


  • 代表董事


外部連結


  • 汪惠迪,争鸣:为何不叫“首席执行官”,要称CEO?


  • 香港電台《與CEO對話》:電台版 / 電視版

  • CEO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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