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


少府,中國古代中央官名,历代职掌不一,唐朝以后多称少府监,元朝始废。在漢代,少府也是地方官吏職位,亦作「小府」。




目录





  • 1 历史

    • 1.1 战国


    • 1.2 秦汉


    • 1.3 魏晋南北朝


    • 1.4 唐、宋


    • 1.5

      • 1.5.1 将作院


      • 1.5.2 中政院


      • 1.5.3 徽政院


      • 1.5.4 储政院



    • 1.6


    • 1.7



  • 2 官职别称


  • 3 参考文献

    • 3.1 引用


    • 3.2 来源



  • 4 参见




历史



战国


战国时,始置少府,掌管手工业和国君的私人庄园。



秦汉


秦汉沿置少府,列为九卿之一,负责征收山海地泽收入和管理手工业制造,掌管天子私用的府庫及私人的收入。[1]东汉时,并兼管宫廷所用服御诸物、宝货、珍膳等。


漢代地方郡縣中,也有少府一職,或作「小府」。郡太守的收入,除正式俸祿外,有一部份是以公家產業所得,供太守使用。少府掌管這些供太守私人調用的產業;[2]縣小府則「主出納,主餉糧」。[3]



魏晋南北朝


在魏晋及南朝,少府部分原有的权力转归殿中监。少府专事工艺制造及钱币鼓铸。北朝没有少府的建制,改设太府寺。



唐、宋


唐代少府仅掌管百工技巧诸务。宋朝则但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法物、牌印、朱记、百官拜表法物等事。钱币鼓铸设铸钱监管辖,但铸钱监为少府下属机构。





元朝废少府。前代少府所领诸事散诸将作院、中政院、徽政院、储政院分领。



将作院


元代升将作监为将作院。但是与前代将作监专管公用之建筑不同,元朝的将作院专司宫廷器用及衣冠服饰之制作,相当于前代的少府、少府监。其所辖各种工艺品的作场也是非常繁多的,依其种类分设三个总管府掌管:



  •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所属有玉局提举司、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玉带斜皮局、瓘玉局、浮梁磁局、画局、装钉局、大小雕木局、温犀玳瑁局、漆纱冠冕局等。


  • 异样局总管府。所属有异样纹绣提举司、异样织染提举司、纱罗提举司等。


  •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所属有备章总院、尚衣局、御衣局、织佛像提举司等。


中政院


专门负责皇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后分地租税。下设有中瑞司、内正司、正翊司等。



徽政院


专门负责皇太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太后分地租税。



储政院


专门负责皇太子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太子分地租税。





明朝,宫廷供应归诸工部。





清朝,专设内务府管理皇室、八旗事务,前代少府事均为所领。



官职别称


唐代别称县令为明府,称县尉为少府。后世相沿不改。



参考文献



引用




  1. ^ 許倬雲:《求古編》,頁610。


  2. ^ 許倬雲:《求古編》,頁610-611;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頁126-127。


  3. ^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頁226。



来源


书籍
  •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7)。

  • 許倬雲:《求古編》(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

  •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秦官,掌山海地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

  • 《通典·职官九·少府监》

  • 《新唐书·百官志三》

  • 《文献通考》卷五十七


参见


  • 内务府

  • 工部





五监
隋唐五监:

国子监 |
将作监 |
少府监 |
军器监 |
都水监









九卿九寺

九卿:

太常 |
光禄勋 |
卫尉 |
宗正 |
太仆 |
廷尉 |
大鸿胪 |
大司农 |
少府



九寺:

太常寺# |
光禄寺# |
衛尉寺 |
宗正寺 |
太僕寺# |
大理寺# |
鸿胪寺# |
司農寺 |
太府寺




注:#者为明清五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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