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对外保留牌子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
| |
主要官员 | |
部长、党组书记 | 陳寶生 |
党组副书记 | |
副部长(5) | 朱之文、孙尧、杜占元、田学军、林蕙青 |
纪检监察组长 | 吴道槐 |
部长助理 | 郑富芝、刘大为 |
总督学 | 空缺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
邮政编码 | 100816 |
官方外网首页 | www.moe.gov.cn |
机构沿革 | |
1949–1952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
1952–1954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
1954–195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 |
1958–196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1964–196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 |
1966–198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1985–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
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对应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现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1985年至1998年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简称国家教委。
目录
1 沿革
2 职责
3 机构设置
3.1 内设机构
3.2 直属事业单位
3.2.1 直属高等学校
3.3 直属企业单位
3.4 主管社会团体
3.5 校长培训基地
4 历任负责人
5 参考文献
6 外部链接
7 参见
沿革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立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教育部;1952年11月增设高等教育部、体育运动委员会、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1954年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1958年2月高等教育部并入教育部。1964年7月恢复高等教育部。1966年7月高等教育部再次并入教育部。
197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教育部,成立国务院科教组。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恢复教育部。1985年6月18日全国人大六届十一次常委会决定撤销教育部,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
职责
根据《教育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教育部承担下列职责,
-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 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 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 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 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待、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 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教育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教育部设置下列机构[1][2][3]:
内设机构
- 办公厅
- 政策法规司
- 发展规划司
- 综合改革司
- 人事司
- 财务司
教材局(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基础教育司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 高等教育司
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民族教育司
- 教师工作司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 思想政治工作司
- 社会科学司
- 科学技术司
- 高校学生司
-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 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
- 巡视工作办公室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局
-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接受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
直属事业单位
- 教育部机关服务中心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 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孔子学院总部)
-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测试中心)
-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中央电化教育馆(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
- 中国教育电视台
- 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
- 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 中国教育报刊社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
-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直属高等学校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共75所[4]。其中副部级直属高校26所,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副部级)
中国人民大学(副部级)
清华大学(副部级)
北京师范大学(副部级)
中国农业大学(副部级)
南开大学(副部级)
天津大学(副部级)
大连理工大学(副部级)
吉林大学(副部级)
复旦大学(副部级)
同济大学(副部级)
上海交通大学(副部级)
南京大学(副部级)
东南大学(副部级)
浙江大学(副部级)
厦门大学(副部级)
山东大学(副部级)
武汉大学(副部级)
华中科技大学(副部级)
中南大学(副部级)
中山大学(副部级)
重庆大学(副部级)
四川大学(副部级)
西安交通大学(副部级)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部级)
兰州大学(副部级)- 东北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湖南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语言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中国传媒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中央音乐学院
- 中央戏剧学院
- 中央美术学院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东北师范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东华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河海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江南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武汉理工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华中师范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西南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长安大学
直属企业单位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 人民教育出版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语文出版社- 语言文字报刊社
- 语文音像出版社
主管社会团体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
- 中国教育学会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校长培训基地
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设在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于1989年10月27日,是以中学校长(含港、澳中学校长)培训为主的教育干部培训国家级基地。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设在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于2000年5月,在“教育部华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建制基础上挂牌成立。
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设在东北师范大学,成立于2011年6月,中心依托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相对独立办学。
历任负责人
姓名 | 图像 | 在任时间 | 职务名称 | 最高任职 |
---|---|---|---|---|
馬敘倫 | 1949年10月19日-1952年11月15日,兼任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主席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 |
張奚若 | 1952年11月15日-1954年9月28日 1954年9月28日-1958年2月11日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 | |
楊秀峰 | 1958年2月11日-1964年7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
何 偉 | 1964年7月22日-1970年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
周榮鑫 | 1975年1月17日-1976年4月1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秘书长 | |
劉西堯 | 1977年1月-1979年2月2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 | |
蔣南翔 | 1979年2月23日-1982年5月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长 | |
何東昌 | 1982年5月4日-1985年6月1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
李鹏 | 1985年6月18日-1988年4月12日,兼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
李鐵映 | 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兼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 | |
朱開軒 | 1993年3月29日-1998年3月1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 |
陳至立 | 1998年3月18日-2003年3月1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 | |
周濟 | 2003年3月17日-2009年10月3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中国工程院院长 | |
袁貴仁 | 2009年10月31日-2016年7月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
陳寶生 | 2016年7月2日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
参考文献
^ 以下机构除注明外为正厅局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机构职能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方网站. [2015-02-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直属单位(主要社团).2015-08-26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08-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2015-08-26
外部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唯一指定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 ||
---|---|---|
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 国务院基础教育行政部门 1985年至1998年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1954年- | 現任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 | 国务院高等教育行政部门 1985年至1998年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1958年-1964年;1966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