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幣






1936年發行之一百元法幣


法幣是1935年起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發行的国币。法幣的發行,結束中國歷史上使用接近五百年的銀本位幣制。法幣因後來國共内戰,中華民國政府就軍費上升而大量發行以支付軍費,引發惡性通脹,在1948年由金圆券取代。




目录





  • 1 發行


  • 2 抗日至崩潰


  • 3 印制公司


  • 4 參見


  • 5 參考資料




發行


民國初年的中國貨幣基本上仍是銀本位,沿襲以白銀作為貨幣。清末以前,多以銀兩作結算。自清代中葉起,隨著外國銀圓流入,民間開始流通銀圓。民國成立後,亦繼續以銀圓為通貨,北洋政府及國民政府皆有鑄造銀圓。1933年,國民政府規定廢兩改元,貨幣一律以銀圓為單位。民國初期,各地方銀行或政府亦常有發行紙幣,但流通及認受性不一,當中只以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發行的鈔票認受性最高。


國民政府在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統一中國後,開始逐步施行貨幣改革,計劃主要由宋子文及孔祥熙負責推行。最先步驟是透過行政命令,以官股入股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變相將其控制權改為完全國有(原先已是官方開辦的銀行,已是半官辦)。加上國民政府原有之中央銀行,國民黨基本上控制了中國的銀行業。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1934年,美國總統羅斯福為討好國內產銀州的議員,通過「購銀法案」,由財政部購入白銀作為儲備,頓時引起國際銀價高漲。中國當時為第三大銀本位國家,即時出現白銀外流,通貨收縮,引發利率急速上升,部分銀行、錢莊倒閉。於是貨幣改革成為國家理財當務之急。[1]


1935年11月4日,國民政府頒佈《財政部改革幣制令》。[2]:764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後加入中國農民銀行)所發行之鈔票為法幣。[3]法幣為發行國家信用法定貨幣,取代銀本位的銀圓。由銀本位改為法幣,限期收回其他紙幣;並且規定一切公私款項必須以法幣收付,將市面銀圓收歸國有,以一法幣換銀圓一元。[2]:764法幣初期與英鎊掛勾,可在指定銀行無限兌換。1936年國民政府與美國談判後,由中國向美國出售白銀,換取美元作為法幣發行的外匯儲備,法幣改為與英鎊及美元掛鈎。


由國家銀行發行,以國家信用保證的法幣,使貨幣與價格波動的貴重金屬脫鈎,在當時的中國是一種進步的金融制度改革,亦是現代國家金融體制下特徵。法幣發行,統一了國內的貨幣,而通貨發行的控制權落在政府手中,國內白銀等硬通貨亦因此從民間集中到政府手上。抗日戰爭時中國的財政維持,法幣有不可少的功勞。



抗日至崩潰


1937年抗日戰爭前,法幣的總發行量不超過14億元。1937年抗戰開始至1941年英美參戰前,日本為破壞中國後方經濟,在日佔區強行以日本發行之貨幣收兌法幣,再加上以走私物資套得法幣,送往上海兌取國民政府的外匯。國民政府分別從英國及美國得到超過1000萬英鎊及5000萬美元的貸款,但仍不足支持法幣匯價。至1940年起,取消無限制外匯買賣。於是法幣的價值開始下跌。


對日抗戰期間,財政支出增加,國民政府開始大量發行法幣,以向民間取得作戰所需的物資,到了戰後,面額總值已至5569億元,比戰前增加約400倍。1946年後,國民政府為支付與共產黨军队作戰的軍費,任意發行法幣,其發行量更加大增,面額總值由抗戰勝利時的5569億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万亿元,三年間增加超過一千倍,造成民間的惡性通貨膨脹。


民間幾乎無法使用法幣,只能以貴金屬(白銀、黃金)購物,甚至是以物易物,紙鈔等於廢紙,當時曾經有造紙廠以低面額的法幣作為造紙的原料而獲利。宋子文担任閣揆時,試圖以金融政策穩定法幣,拋售庫存黃金購回法幣。但因為法幣發行量仍在增加而沒有得到成果。1947年12月10日,中央銀行發行2萬、4萬、10萬元大鈔3種。[4]:8467財政部發言人為此發表談話指出,有借此抬高物價擾亂金融情事將依法嚴辦。[4]:84671948年5月行憲選舉後,由翁文灝出任行政院長,王雲五被任為財政部長,開始籌劃另一次貨幣改革,以金圓券取代法幣。



印制公司


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由以下公司或组织印制:



  • 中央信托局印制处

  • 西北印制公司

  • 福建百城印制厂

  • 中国大业公司


  • 大东书局重庆厂

  • 华南印刷公司

  • 中央印制厂

  • 中央印制厂上海厂

  • 中央印制厂北平厂

  • 中华书局有限公司

  • 美国钞票公司

  • 德纳罗印钞公司

  • 美商永宁有限公司

  • 美商保安钞票公司

  • 英国华德路公司

  • 英美钞票公司

  • 美商钞票印制公司


參見


  • 60億圓紙幣


參考資料




  1. ^ Milton Friedman. Franklin D. Roosevelt, Silver, and China. 政治经济学杂志英语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Feb 1992, 100 (1). (英文)


  2. ^ 2.02.1 周天度、鄭則民、齊福霖、李義彬等.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 编. 《中華民國史》第八卷.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3. ^ 法幣. 中央銀行券幣數位博物館. 


  4. ^ 4.04.1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 卓遵宏. 中國近代幣制改革史 (1887-1937). 臺北市: 中華民國國史館. 1986. 


  • 法幣政策. 歷史文化學習網. [永久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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