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新貽
馬新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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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兩江總督南洋通商大臣贈太子太保 | ||
籍貫 | 山東省曹州府菏澤縣 | |
族裔 | 回族 | |
字號 | 字穀山,號燕門、鐵舫 | |
諡號 | 端愍 | |
出生 | 大清道光元年十月初九日辰時 即 (1821-11-03)1821年11月3日 山東省菏澤縣 | |
逝世 | 大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巳時遇刺,延至二十七日未時逝 即 1870年8月23日(1870-08-23)(48歲) 江蘇省江寧府兩江總督署衙門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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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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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貽(1821年11月3日-1870年8月23日),字穀山,號燕門,又號鐵舫[1],室名尚卿居[2],回族,山東省曹州府菏澤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兩江總督,同治九年(1870年)在總督任內遇刺身亡。諡端愍。
目录
1 生平
1.1 歷任
1.2 政績
1.3 遇刺
1.4 民間傳說
2 相關文藝作品
3 参考文献
3.1 引用
3.2 书目
4 外部連結
5 參見
生平
歷任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丙午舉人。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丁未科第三甲第六名同進士出身。分安徽即用知縣。
咸豐元年(1851年):補安徽建平縣知縣。
咸豐五年(1855年):安徽建平縣知縣,記名知州,署理安徽合肥縣知縣。
咸豐六年(1856年):安徽建平縣知縣,署安徽合肥縣知縣,升授安徽安慶府知府。
咸豐七年(1857年):安徽安慶府知府,改廬州府知府,記名以道員用。賜花翎。
咸豐八年(1858年):安徽廬州府知府,記名道員,署安徽按察使。革職留任[3],廬州府知府。
咸豐九年(1859年):安徽廬州府知府,安徽廬鳳潁道,再署安徽按察使,尋實授安徽按察使。丁母憂,安徽巡撫翁同書奏請留署。
咸豐十年(1860年):安徽廬州府知府,欽差大臣袁甲三奏請復官。
咸豐十一年(1861年):安徽廬州府知府,候補道員,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
同治元年(1862年):候補道員,按察使銜,五月署安徽布政使,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
同治二年(1863年):按察使銜,三月十八日授安徽按察使,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九月八日授安徽布政使。
同治三年(1864年):安徽布政使,九月四日升浙江巡撫。
同治六年(1867年):浙江巡撫,十二月十八日(1868年1月12日)升閩浙總督。
同治七年(1868年):閩浙總督,調兩江總督,兼辦理通商事務大臣。
同治九年(1870年):兩江總督,辦理通商事務大臣。遭刺殺身亡,詔加恩以陣亡例賜卹、贈太子太保。
同治十年(1871年)予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諡端愍[4]。於江寧、安慶、杭州、海塘建專祠。
政績
- 咸豐三年(1853年),太平軍攻入安徽,淮南淮北群盗並起,馬新貽常領兵隨胡林翼勦太平軍、捻軍
- 五年(1855年),跟隨攻打廬州巢湖,新貽擊敗太平軍援軍,接連攻破盛家橋、三河鎮、柘皋,克復廬州。
- 七年(1857年),捻匪、太平軍合軍攻陷桃鎮,分擾上下派河,新貽攻破舒城,記名以道員用。
- 同治元年(1862年),跟隨克復廬州,於壽州吳山廟擊敗敵軍。跟隨署理安徽巡撫唐訓方守蒙城,多次破敵。
- 三年(1864年),任浙江巡撫,浙江才剛平定,民困尚未復蘇,新貽到任後奏請蠲免賦稅。
- 四年(1865年),奏請減免杭州府、嘉興府、湖州府、金華府、衢州府、嚴州府、處州府浮收的錢糧,又罷除漕運多項收費名目,命令刻立石碑永遠禁絕。修築海寧石塘、紹興東塘,疏濬三江口。
岐海為盜賊據點,馬新貽派兵捕治,捕獲賊徒首領。- 厚待文士,大力復興書院,視生員都如同子弟一般,優秀者以資用獎勵。嚴州、紹興水災,蠲免賦稅、賑濟確實查核,降低災害影響。
台州民風強悍,常群聚械鬥,新貽奏:「地方官憚吏議,瞻顧消弭。請嗣後有諱匿不報者參處;僅止失察,皆寬貸,仍責令捕治。」下部議行。
象山縣、寧海有禁界地「南田」,方圓數百里,環海土寇邱財青等藏身其中,遣兵捕斬財青,南田因此安定。黄巖鎮總兵剛安泰出海搜捕海盜,被戕害,新貽檄令副將張其光等擊殺五十多個海盜。- 嘉興、湖州北接蘇州,都是水鄉,太平天國亂時,居民置槍於船自衛,稱為「槍船」,後來聚賭行搶反而成為民害。新貽會同江蘇巡撫郭柏廕督兵擒斬殺其首領與頑悍黨徒數十人,剷除槍船之害。
- 七年(1868年),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上奏:「標兵虛弱,無以壯根本。請選各營兵二千五百人屯江寧,親加訓練。」改編為五營,令總兵劉啟發督率緝捕,盜匪漸衰。
宿遷原本設有水、旱兩關,淮關也在蔣壩設有分關,為商民擾累。新貽奏:「蔣壩為安徽鳳陽關轄境,淮關遠隔洪澤湖,不應設為子口。當令淮關監督申明舊例,嚴禁需索。宿遷旱關非舊例,徵數微,請裁撤,專收水關。」獲准。
幅匪高歸等在山東、江蘇交界占居民圩田、搶劫,新貽捕殺其首領。- 新貽官安徽、浙江皆得民心。治兩江繼曾國藩之後,擅長綜合事務與考核,鎮定不擾亂。《清史稿》評:「以循吏赞画军事,擢任大籓,治绩卓著。」
遇刺
- 馬新貽出身穆斯林。遇刺一事一直是歷史的懸案。
-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新貽赴總督衙門西側偏箭道校閱清軍射箭訓練,才步行返回到衙門門口,刺客張汶祥突然現身,偽裝陳報書狀,隨即抽刀襲擊,新貽被刺入肋旁,重傷,急救至次日不治。
江寧將軍魁玉奏報,兩宮太后震悼。慈禧命魁玉署理兩江總督,嚴格審訊張汶祥,但其供詞反覆。給事中王書瑞奏請根究幕後主使,慈禧命馬新貽同榜進士漕運總督張之萬會審。- 張之萬等審後以供詞上呈:「汶祥嘗從粵匪,復通海盗。新貽撫浙江,捕殺南田海盗,其黨多被戮,妻為人所略。新貽閱兵至寧波,呈訴不准,以是挾仇,無他人指使。請以大逆定罪。」
- 又命刑部尚書鄭敦謹馳往南京會同新任總督曾國藩覆訊,但仍如原本結果定讞,張汶祥處以凌遲極刑,並戮殺其子,得到慈禧同意。
- 雖然張文祥被寸殛處死,但是有關張文祥刺殺馬新貽的原因卻始終不明,使得馬新貽被刺一案被列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民間傳說
馬新貽在討伐太平軍時身陷圍陣中,為了詐和,與太平軍首領張汶祥義結金蘭,立誓以大清政府官員的身份,為太平軍做清政府臥底,於是始得歷劫歸去。後來馬新貽背信棄約,反而以行走太平軍營之便,做太平軍臥底,誘剿太平軍,終至張汶祥這支軍團迅速覆亡,張汶祥認為馬新貽背信忘義,便起刺殺馬新貽之舉。
相關文藝作品
- 電影《刺馬》
- 電影《滿清十大酷刑之赤裸凌遲》:內容提及馬新貽的事蹟。
- 電影《投名狀》
- 電視劇《刺馬》:1992年台視八點檔連續劇。
刺馬 中國紀錄片「案藏玄機」。
参考文献
引用
^ 魏秀梅 編:《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809
^ 楊廷福、楊同甫 編:《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下冊,1281
^ 《清史稿》:“賊犯廬州,新贻率练勇出城迎击,贼间道入城,新贻军溃失印,下吏议,革职留任。”
^ 《清國史館傳包》諡作「端敏」
书目
- 《清史稿》卷四二六,列傳二百十三
- 《清史列傳》七冊卷四十九,大臣畫一傳檔後編五,1
- 《清國史館傳包》1221號
- 《清國史館傳稿》1125號,1491號,5156號
- 《清史館傳稿》7283號,7963號
- 《清國史》十冊,大臣畫一列傳後編卷三五,275
- 《清朝碑傳全集》三冊續二十六卷,2275
恒慕義 編:《清代名人傳略》下冊,294
外部連結
從小金榜,看馬新貽一生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資源網
文殿試小金榜--金榜名人錄[永久失效連結] 中央研究院雲端博物館-國家寶藏館
參見
- 刺馬案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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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國荃 | 浙江巡撫 1864年10月4日-1868年1月12日在任 1865年蔣益澧以布政使護理 | 繼任: 李瀚章 |
前任: 吳棠 赴粵查辦,成都將軍英桂兼署 | 閩浙總督 1868年1月12日-1868年9月6日在任 | 繼任: 英桂 |
前任: 曾國藩 | 兩江總督 1868年9月6日-1870年8月23日在任 | 繼任: 曾國藩 馬新貽遇刺後,江寧將軍魁玉兼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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