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安娜女王
| 朱丽安娜女王 | |
|---|---|
荷兰君主 | |
朱麗安娜女王在莎士迪克宮 1978年 | |
| 統治 | 1948年9月4日-1980年4月30日 |
| 前任 | 威廉明娜女王 |
| 繼任 | 贝娅特丽克丝女王 |
| 出生 | 1909年4月30日 |
| 逝世 | 2004年3月20日(2004-03-20)(94歲) |
| 安葬 | 代爾夫特新教堂 |
| 配偶 | 贝恩哈德亲王(1937年結婚;2004年逝世) |
| 子嗣 | 贝娅特丽克丝女王 伊莲·埃玛·伊丽莎白 玛格丽特·弗朗西丝卡 玛丽亚·克里斯蒂娜 |
| 王朝 | 奧蘭治-拿索 |
| 父親 | 梅克倫堡-什未林的亨德里克亲王 |
| 母親 | 荷兰的威廉明娜女王 |
朱丽安娜女王(Juliana Louise Emma Marie Wilhelmina,1909年4月30日-2004年3月20日),全名朱丽安娜·路易丝·艾玛·玛丽·威廉明娜,荷兰女王贝娅特丽克丝的母亲。1948年9月登基,任荷兰女王,1980年4月內禪让位给女儿贝娅特丽克丝。
目录
1 生平
2 子嗣
3 皇家稱號
4 参见
5 注释
6 参考文献
7 外部連結
生平
朱丽安娜出生于荷兰海牙的努兒登堡宮,是威廉明娜女王和亨德里克亲王的獨女。
二战期间德国侵占荷兰后,荷兰王室於1940年5月到英国和加拿大避难,朱丽安娜与4个女儿中的3个在加拿大。戰爭結束後朱麗安娜等人於1945年回国,1948年9月威廉明娜女王因健康原因退位,39岁的朱丽安娜继承王位。
朱丽安娜在荷兰受到广泛的拥戴,被誉为“人民的女王”,每年4月30日她的生日是荷兰公共假日“女王日”。她的丈夫贝恩哈德亲王曾经是荷兰军队总司令,因1976年卷入洛克希德贿赂案而放弃所有的军衔和军职。她71岁生日时把王位传给女儿贝娅特丽克丝。2004年,94岁的太上女王朱丽安娜因肺炎於3月20日在莎士迪克宮逝世。
子嗣
朱丽安娜和丈夫贝恩哈德亲王共有4个女儿:
贝娅特丽克丝女王-1938年1月31日生于蘇斯臺克宮。
伊莲公主-1939年8月5日生。
玛格丽特公主-1943年1月19日生于加拿大首都渥太華的渥太華醫院(Ottawa, Ontario)的国际租借地[註 1]。
克里斯蒂娜公主-1947年2月18日生于蘇斯臺克宮。
皇家稱號
- 1909-1937 朱丽安娜公主殿下,荷兰公主,奥兰治-拿騷公主,梅克倫堡-什未林女公爵
- 1937-1948 朱丽安娜公主殿下,荷兰公主,奥兰治-拿騷公主,梅克倫堡-什未林女公爵,利珀-比斯特菲尔德王妃
- 1948-1980 朱丽安娜女王陛下,荷兰女王,奥兰治-拿騷公主,梅克倫堡-什未林女公爵,利珀-比斯特菲尔德王妃
- 1980-2004 朱丽安娜公主殿下,荷兰公主,奥兰治-拿騷公主,梅克倫堡-什未林女公爵,利珀-比斯特菲尔德王妃
参见
- 荷蘭君主列表
注释
^ 加拿大當時是英國的領地,在加拿大誕生者會予以英國國籍,但是荷蘭並不承認雙重國籍。有人错误地认为当时加拿大國会给的是“荷兰”租借地,其实,荷兰是属人主义,加拿大(英国统治)是属地主义,只要公主出生在国际领土从而避免获得英国籍就可以了。因此為了讓瑪格莉特公主不要失去荷蘭的國籍和公主的身分,加拿大國會特別通過特別法,讓朱麗安娜等人的病房成為法外治區(请注意,不是临时的“荷兰”租借地,而是临时的“国际”租借地),以保護瑪格莉特公主的權利。朱麗安娜對此深深地感謝,戰後贈送鬱金香的球根給渥太華。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朱丽安娜女王 |
- 荷蘭王室官方網頁
| 前任: 威廉明娜女王 | 第五任 荷兰王国君主 1948-1980 | 繼任: 贝娅特丽克丝女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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