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聽人
閱聽人(英语:audience),又名傳媒受眾,觀眾,[1]即由傳播媒體接收訊息的人,訊息的來源可以是任何傳播媒介,如文字、電影、 印刷媒體、電視和廣播等。「閱聽人」一詞較常出現於臺灣學術用途,理論學者和媒介工作人員較常使用該詞,而媒介使用者對其認知即是自己本身。[1]
目录
1 起源
2 对象
2.1 听众
2.2 观众
3 参看
4 註釋
5 資料來源
6 外部連結
起源
現今的媒介閱聽人在早期是發跡於公共劇院、歌舞類型的表演、古老的競賽活動與大規模表演的觀眾。在從前的希臘或羅馬城市都會有劇院或是競技場這類場所,這是隨著類似的表演項目和宗教國家的非正式聚會場所而興起的,閱聽人指的就是參與活動的人。現今閱聽人的型態已擴張許多,但是仍然保存著部分早期閱聽眾的定義,特別是現代的閱聽人數量已經更加的龐大,另一方面,也更為分散,並且更具個別性和隱私性。
对象
- 作為讀者、聽眾和觀眾之集合體而言:閱聽人為指擁有傳播媒體的人,透過傳播媒體可以實際接受訊息,並且能理解後實際運用。
- 作為大眾閱聽人而言:閱聽人為具有數量眾多、多樣多元、互相孤立無互動、匿名、缺乏社會組織以及組成份子不固定這些特性之群體。
- 作為公共民眾及社會團體而言:閱聽人為屬於某些社會團體的,會主動接近某一固定媒介,團體內成員是具有互動性的。
读者是指具有一定阅读需要和阅读能力的社会群体,是出版物的阅读者和消费者,一般也用于称谓读书的人。
听众
听众是指通过大眾傳媒收听节目、比赛等内容的人。
观众
觀眾是一群人參與、觀看及體會一項文化、藝術、電影、 表演、演講、歌唱、體育比賽等。
觀眾可能是:
- 現場觀眾: 他們出席及聚集在同一地方,例如廣場、劇院、展覽館、戲院、運動場等,對現場表演、演說等作出互動或即時反應,例如喝采、鼓掌、喝倒采等。
- 家庭觀眾: 他們分散在各自的地方,例如客廳、課室、酒吧、大電視幕牆等,觀看實時節目、或者錄影帶內容。
参看
- 目标受众
註釋
^ 1.01.1 audience - 觀眾;受眾;對象;閱聽眾;閱聽人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8-08. - 國家教育研究院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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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新大眾傳播理論 (McQuail's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 4th ed., 2000),Denis McQuail 著,陳芸芸、劉慧雯 譯.
- Steinmetz, John. How to Enjoy a Live Concert. [S.l.]: Naxos, [199-?]. 51 p., with ill.
外部連結
- 傳播媒介受眾,是對大眾媒介資訊接受者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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