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語




在一個句子中,主语(或主詞)(英语:Subject)是必要的句子元素。它也是句子两大部分之一;另一部分是谓语(或受詞)。主语是句子元素,不要與文法上词性混淆。




目录





  • 1 句子組成


  • 2 主語的成份

    • 2.1 人、物、時或地


    • 2.2 主題句子



  • 3 主語的分類

    • 3.1 施事主語


    • 3.2 受事主語


    • 3.3 中性主語



  • 4 主语的定义


  • 5 參考文獻




句子組成


主語是語句的主題,由謂語來陳述,主語的成份不限於人物時地。可以是動作或是句子。
例句;


  1. 「床前明月」【主語】「光」【謂語】;唐詩:《静夜思》,作者:李白

  2. 「明月」【主語】「幾時有」【謂語】;宋詞:《水調歌頭》,作者:蘇軾


主語的成份


主語的成分,有以下幾種:



人、物、時或地


人、物、時或地皆可當主語,其中以人物、或代名詞最為常見。



住在台灣。


每人限取一份筆記。


天氣很寒冷。


上星期沒有下雨。


這裡不准吸煙。


主題句子


時間、地方、條件的修飾句。



做運動的地方,請勿吸煙。


你明天來的話,我會為你預備材料。

上例中有一個表示時間或地方的主語,但它們同時可以另帶一個主事者人物或者事物。


上星期 」「還沒打算回到」「鄉間去」。

「上一年那個人」,「曾經住過」「台灣」。

這裡從前」「是」「不准吸煙的」。

引用語而充當主語。



「我思故我在」是誰提出的呢?

動作短語



又不好,不說又不好。


嚇壞了他的兒子就麻煩了。

形容詞短語也可以充當主語。



靈驗的才相信。


再怎麼昂貴也沒關係。

一個完整的主謂結構也可以充當主語。



你長得漂亮是你的福氣。


叫他把箱子放下來好不好?


主語的分類


主語按施受關係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施事主語


主語是施事者,表示謂語中的動作、行為,由主語施行。


吃了飯沒有?」

「我借一本書給你」


受事主語


主語是受事者,受謂語中的動作、行為影響所及。


一個人不可能被殺死兩次。」

可以不喝,卻不可以不抽。」

「你借給我一本書」


中性主語


主語既不是施事,也不是受事,是被描寫、說明的對象


小明很可愛。」


主语的定义


有时候,句子的主语被定义为動詞论元(Verb argument) ,用以指出谓语所表示的行动之原由或是令事件发生的个体。这是语义学下的定义,但又有一点问题。在有被动态的语言中,主语的被动动词可能是行动的目标或是结果,例如:


贼人被抓到了。

警察抓到了贼人。

在第一句,被动的贼人是主语;在第二句,主动的警察是主语,贼人则是宾语。同样地,有一些动词可作及物动词或是不及物动词。例如动词“断”:


小李弄断了铁链。

铁链断了。

铁链在第一句是宾语,在第二句是主语。但铁链与事件之关系,在两個句子都是一样,基于它们都可能形容同一情况—当第一句正确,第二句也成立。


某一些语言学理论指出所有语言都必须有主语的类别(category)。但是,并非所有语言都有此类别。


在很多语言中,主语触发一致性 ,令动词与助动词 产生曲折变化。在英语,has应用于含有单数名词的句子;have则用于复数名词。这是构词学下的定义。



She has left.(她已经走了。)


They have left.(他们已经走了。)

此定义在英语上显得很清晰,除了一些没有一致性的动词—英语中的例子有情态助动词(Modal verb 或 Modal auxiliary)must, can, will, might, may(以上助动词之义,详看Wikitionary)。




主语倾向是命题的主题 。有些没有其他方法显示主体的语言,就会以“被动态化”把主语转为宾语,令宾语变成主题。请参看话题优先语言。汉语是好例子:


“那种苹果我已经尝过了。”

苹果原本只是宾语,但为了显示“我尝过苹果”,就把苹果转为主题,此可谓“化被动为主动”。


在某些语言中,如果主语可以从行文推论出来,主语更可以被省略,此为无主语语言(Null subject language)。这些语言中,有些在主语与动词之间有丰富的一致性(如意大利语),但有些完全没有一致性,就如标准汉语。



參考文獻



  • Ágel, V., L. Eichinger, H.-W. Eroms, P. Hellwig, H. Heringer, and H. Lobin (eds.) 2003/6. Dependency and valency: An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contemporary research.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 Barry, A. 1998. English grammar: Language as human behavior. Upper Saddle River, NJ.: Prentice Hall.

  • Biber, D. et al. 1999. Longman Grammar of spoken and written English. Essex, England: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 Collins Cobuild English Grammar 1995. London: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 Conner, J. 1968. A grammar of standard English.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 Fergusson, R. and M. Manser 1998. The Macmillan guide to English grammar. London: Macmillan.

  • Hale, K.; Keyser, J. (2002). "Prolegomena to a theory of argument structure", Linguistic Inquiry Monograph, 39, MIT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 Jurafsky, D. and J. Martin 2000. Speech and language processing: An introduction to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 and speech recognition. New Delhi, India: Pearson Education.

  • Mikkelsen, L. 2005. Copular clauses: Specification, predication, and equation. Linguistics Today 85.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 Moro, A. 1997. The raising of predicates. Predicative noun phrases and the theory of clause structure, Cambridge Studies in Linguis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England.

  • Payne, T. 2011. Understanding English grammar.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Tesnière, L. 1969. Éleménts de syntaxe structurale. 2nd edition. Paris: Klincksieck.


  • Shibatani, Masayoshi. 1977. Grammatical relations and surface cases. Language, Vol. 53: 789-809.

  • 柴谷方良. 1978『日本語の分析』大修館書店

  • ––––. 1984「格と文法関係」『言語』10巻12号:46-58.

  • ––––. 1985「主語プロトタイプ論」『日本語学』4巻10月号:4-16.


  • 金谷武洋2002『日本語に主語はいらない』講談社選書メチエ


  • 金谷武洋2004『英語にも主語はなかった 日本語文法から言語千年史へ』講談社選書メチエ


  • 角田太作 2009『世界の言語と日本語:言語類型論から見た日本語』改訂版. くろしお出版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京昆高速公路

【情報】本週珍珠商品重點:煉金時裝 + 艾港勞工宿舍!!

【攻略】陳戈-謝勒汗智慧的古書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