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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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1931—1935)

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 (1935—1936)

中華蘇維埃民主共和國 (1936—1937)


1931年-1937年



中華蘇維埃国旗

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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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徽





格言:全世界無產階級和被壓迫的民族聯合起來



国歌:《國際歌》[1]



中國共產黨於中華民國國境內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和“长征”途中的勢力圖
中國共產黨於中華民國國境內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和“长征”途中的勢力圖

首都
瑞金(1931年-1936年)
保安(1936年-1937年)
延安(1937年)
常用语言
现代标准汉语
政府
社会主义共和国
中央執行委員會
 
历史
 


• 建立

1931年11月7日
• 终结

1937年9月22日
货币
公債券






先前国

继承国




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




陕甘宁边区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於1931年11月7日,是中國共產黨在共产国际的支援下于中国大陆所建立的一个政權,与当时的南京國民政府分庭抗礼。该政权主張捍卫工农权益,各省市各民族有独立自決权,其最初的首都在江西瑞金县。將其所屬控制區域稱為「蘇區」。1932年4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对日宣战[2]。因第五次反圍剿戰爭的失敗,中华苏维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被迫于1934年10月撤离江西中央苏区,1935年10月抵达陕甘苏区,首都由江西瑞金县迁至陝西延安。


1936年12月12日发生西安事变,國民政府被迫同意与中共展开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参与对日抗战。1937年7月7日发生卢沟桥事变,中国抗日战争转入全面爆发阶段。由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于9月6日变更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正式中止运作。




目录





  • 1 历史


  • 2 政治制度

    • 2.1 宪法


    • 2.2 领导架构


    • 2.3 选举


    • 2.4 国家象征



  • 3 经济制度

    • 3.1 银行和货币


    • 3.2 税务局


    • 3.3 中央審計委員會


    • 3.4 土地



  • 4 教育制度


  • 5 对外关系

    • 5.1  蘇聯


    • 5.2  大日本帝国



  • 6 行政区划

    • 6.1 其他



  • 7 评价

    • 7.1  中華民國政府态度


    •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态度



  • 8 参考文献

    • 8.1 引用


    • 8.2 来源



  • 9 外部链接


  • 10 参见




历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开国庆典


原定1930年11月7日举行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简称“一苏大”)[3],后因国民党的第一次围剿开始,推迟到1931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在江西瑞金郊外的葉坪村謝氏祠堂舉行,時值九一八事變於中華民國東三省爆發。該大會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土地法令、勞動法和關於經濟政策的決定等法律文件,並選出63人組成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4]


11月7日7时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举行开国庆典,并进行阅兵仪式。下午2时,“一苏大”正式开会。到會的有来自全國7個蘇區(中央苏區、閩西區、湘贛區、湘鄂贛區、贛東北區、湘鄂西區、瓊崖區)及上海、武漢的代表,另外部分来自朝鲜和越南的海外代表,共610人(其中工人代表共190人)。在此次会议中,与会代表正式宣布建立以“推动革命斗争、代表人民利益”为宗旨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并下设“九部一局”,包括九个人民委员部(含军事、外交、财政、劳动、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监察等)和一个国家政治保卫局,同时创建文宣机构“红色中华通讯社”[4]


11月19日,大会进行选举,以毛泽东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本届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后的最高政权机关;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立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毛泽东兼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委员会主席。


11月25日,「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成立,朱德為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王稼祥、彭德懷為副主席。当时,全中國實現了武裝割據的紅色區域有16萬平方公里。以后两三年又增设了其他数十个国家部委局[4]


1931年12月1日,毛澤東、項英、張國燾聯名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布告》表明在一個中國疆域内有兩國:「從現在起,中國疆域內有不同的兩國。一個是中華民國,是帝國主義的工具。另一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剝削與壓迫下廣大工農兵的國家,他的旗幟是打倒帝國主義、消滅地主階級,推翻國民黨軍閥政府、建立蘇維埃政府於全中國,為數萬萬被壓迫被剝削的工農兵士及其他被壓迫群眾的利益而奮鬥,為全國真正的和平統一而奮鬥。」[5]


1933年4月,临时中央政府从瑞金叶坪迁驻沙洲坝。


1933年10月17日,開始第五次剿共戰爭,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动员近百万国军掃蕩各中国共产党控制的农村根据地,并以50万兵力进攻中央苏区。


1934年5月,在第五次反围剿中的广昌战役失败后,中共中央开会研究局势。鉴于国军开始逼近中央苏区腹地,红军内线作战已十分困难,决定由博古、李德和周恩来组成“三人团”,筹划红军战略转移之事宜,并将相关计划案和处理情况报请共产国际批准。6月25日,共产国际复电中共中央,同意所报事项。


1934年10月18日,红军实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


1935年10月转移至陕甘苏区,首都由江西瑞金迁至陕西延安。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变更对外名义称“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12月瓦窑堡会议后改国号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1936年,再度改国号为“中华苏维埃民主共和国”,对外继续沿用"中央西北办事处"名义。


1937年9月6日,根据国共两党协议,中华苏维埃民主共和国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在延安改制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成为隶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行政区域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政府。



政治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保证工农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 国体是苏维埃制度。



宪法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共十七条。


《宪法大纲》提出保证工农民主专政,禁止反革命宣传和活动及剥削者的政治自由,以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他的周围,同中农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为目的。在政治权益上主张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及反革命的分子没有选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承认婚姻自由,实行各种保护妇女的措施。选举上给予无产阶级以特别的权利,增加无产阶级代表的比例名额。经济上保障工农利益,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更使劳动群众脱离资本主义的剥削,走向社会主义制度;主张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政策上取消一切反革命统治时代的苛捐杂税,征收统一的累进税,严厉禁止一切中外资本主义者破坏阴谋,采取有利于工农群众并为工农群众了解的走向社会主义去的经济政策。民族权益上提出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语。”在外交上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否认反革命政府的一切外债。


《宪法大纲》代表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国所要实现的基本任务,主要有:


  • 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他在全中国的胜利。

  • 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 所有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

  • 工农、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等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

  • 制定劳动法,宣布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标准,创立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的失业津贴。

  • 实现土地国有。

  • 推翻与外国帝国主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 极力发展和保障工农革命在中国胜利,参加革命战争的权利只属于工农劳苦民众。

  • 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

  • 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实行绝对政教分离原则。

  • 保证彻底的实行妇女解放,承认婚姻自由,实行各种保护妇女的办法。

  • 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

  • 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的地域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中國蘇維埃政權在現在要努力幫助這些弱小民族脫離帝國主義國民黨軍閥王公喇嘛土司的壓迫統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蘇維埃政權,更要在這些民族中發展他們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語。

  • 中華蘇維埃政權對於凡因革命行動而受到反動統治迫害的中國民族以及世界的革命戰士給予托庇於蘇維埃區域的權利,並幫助和領導他們重新恢復鬥爭的力量,一直達到革命的勝利。

  • 苏联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巩固的联盟者。


领导架构




瑞金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旧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要领导人如下:


















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
中央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中央人民委員會主席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

毛泽东(1931年11月27日-1937年9月6日)1

项英(1931年11月27日-1937年9月6日) 、张国焘(1931年11月27日-1937年9月6日)
毛澤東(1931年11月27日-1934年2月3日)

朱德(1931年11月25日-1936年12月7日)

毛澤東

項英、張國燾

张闻天(1934年2月3日-1934年10月10日)2

朱德

毛澤東

項英、張國燾
空缺

毛澤東(1936年12月7日-1937年8月22日)3




注:


  1. 1937年9月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变更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此制实已终结。

  2. 1934年10月10日中央政府撤离瑞金,在原中央苏区成立中央政府办事处(1935年2月解散);1935年中央抵达陕北后,11月在陕北成立西北办事处(1937年9月6日撤销),人民委员会不再出现。

  3. 1937年8月22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改为中国共产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 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

  • 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六个月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召集一次。

  •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为中央执行委员会闭幕期间的全国最高政权机关。

  • 人民委员会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负指挥全国政务的责任。组成人员为:

  • 人民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 外交人民委员:王稼祥

    • 劳动人民委员:项英

    • 土地人民委员:张鼎丞

    • 军事人民委员:朱德

    • 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

    • 国民经济人民委员:吴亮平

    • 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

    • 教育人民委员:瞿秋白

    • 内务人民委员:周以栗

    • 司法人民委员* :张国焘

    • 人民委员会之下设革命军事委员会

    • 人民委员会之下设工农检察委员会 :何叔衡

    • 人民委员会之下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人民政府国家政治保卫局:邓发


  • 最高法院之下设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及军事法庭。 最高法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二人,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任之。最高法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一人,检察员若千人。

  • 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设立审计委员会


选举


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共进行过三次选举。乡市为基层组织,用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苏维埃代表。重视基层选举、大力宣传鼓动、缩小选举单位、实行候选人名单公布制度、乡苏市苏向选民做工作报告、提案提前公布、候选人逐一表决等。



国家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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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



银行和货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一元货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不承认中华民国的货币,发行独立货币。不使用孫中山的頭像,而是将蘇聯領袖列寧印在貨幣上。


1932年2月1日,在江西瑞金叶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行长毛泽民。国家银行隶属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会,资本由国库于预算中拨给。有分行、支行、兑换处等。除办理抵押、贷款、存款、票据买卖贴现、汇兑、发行钞票、代理国家金库外,还发行“革命战争公债”及“经济建设公债”[7],同时也发售部分“银行股票”[8]



税务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钢印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成立,首任局长为李六如。1933年,随财政部迁至瑞金沙洲坝新屋家。1934年7月,迁往瑞金县云石山乡丰垅村,下塘上新屋梁氏私祠内单独办公,局长为陈笃卿。



中央審計委員會


1933年9月,「中華蘇維埃中央審計委員會」成立。1934年2月,該部門被纳入直接領導,成為與人民委員會和最高法院平行的政權機構[9]


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了審計條例:「一是審核國家的歲入歲出﹔二是監督國家預算的執行。中央審計委員會先后審核了中央政府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各事業單位和革命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國營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等,每次審計結果都在《紅色中華》等報刊上公開披露,對蘇區的反貪倡廉作出了重要貢獻。」[10]



土地


毛澤東則稱「田歸蘇維埃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的空氣十分濃厚,並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農民感覺田不是自己的,自己沒有權來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田」(毛澤東《關於加強春耕工作的意見》)。


1934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規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紳軍閥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無論自己經營或出租,一概無任何代價的實行沒收,被沒收的土地,經過蘇維埃由貧農與中農分配」。



教育制度


在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苏区的教育事业得到较大的发展。教育体制的逐步建立,推动了各种教育形式发展。各类教育形式的相互补充,形成了适应处于战争状态之中的苏维埃教育体制。根据毛泽东在“二苏大会”报告中的统计,中央苏区中的江西、福建、粤赣三省,在2932个乡中,就有列宁小学3052所,学生达89710人,补习夜校6462所,学生94517人,俱乐部1656个,工作员49668人,江西粤赣两省有识字班32388个,组员155371人[11]


1933年8月-1934年7月,在瑞金设有苏维埃大学。



对外关系



 蘇聯


2007年6月1日新华出版社出版的《中苏关系史纲》写到:“莫斯科不顾外交受损坚决支持中共按照俄国革命的模式发动苏维埃革命,从政治方针一直到具体政策文件的制定,从决定中共领导人到选派代表亲临上海,甚至直至苏区,就近帮助工作和指导作战,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几乎一包到底。”



 大日本帝国


1932年4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共中央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日战争宣言》;表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宣布对日宣战。4月21日,该宣言被刊登在《红色中华》报。



行政区划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行政区划设特区,省、直辖县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附属的其他革命民主自治政权。此行政区划略有变动,并不一致。



  • 特区(实际存在且相当于省级者):东江特区、湘赣边特区、赣西特区、赣西南特区、闽西特区、湘鄂赣特区、信江特区、赣东北特区、鄂豫边特区、鄂豫皖边特区、鄂西特区、湘鄂西特区、琼崖特区、右江特区、左江特区。

  • :成建制的:江西省(1930-1935)、福建省(1932-1935)、湖南省、四川省(1936)、甘肃省(1936);非成建制的:湘鄂赣省(1931-1937)、赣东北省(1931-1932)、闽浙赣省(1932-1935)、鄂豫边省(1932)、湘鄂川黔省(1934-1936)、鄂豫皖省(1932-1934)、湘鄂西省(1931-1932)、川陕省(1933-1935)、川康省(1935)、川滇黔省(1936)、陕甘晋省(1935)、陕北省(1935-1937)、陕甘省(1935-1936)、陕甘宁省(1936-1937)、湘赣省(1931-1937)、粤赣省、(1933-1934)、赣南省(1934-1935)。

  • 直辖县(县级):瑞京县、西江县(1934年起)、长胜县(1934年起)、太雷县(1934年起)。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格勒得沙共和国和博巴人民共和国


其他


拟设的行政区划:附:《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的工作计划》拟设的特区(相当于省)(1930年10月24日):赣西南特区、湘鄂赣边特区、鄂豫皖边特区、湘鄂边特区、赣闽皖边特区、闽粤赣边特区、广西左右江特区。


附: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一号》拟设的行政区划(1931年1月15日):中央苏区所辖:(赣西南特区、湘鄂赣特区)、湘鄂边特区、鄂豫皖边特区、赣闽皖边特区、闽粤赣边特区。



评价



 中華民國政府态度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一直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为分裂国家的武装叛乱割据政权,并以此宣布中国共产党的武装部队为叛逆于人民的匪军,并予以清剿。直到西安事变之后,国民政府才取消了对中共军事力量的清剿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态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当时中国境内的一个民主革命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共产主义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建立后的政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其对各根据地、各部分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扩大了中共的影响。


2001年,由中共贛州市委、贛州市政府所編輯和出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历史画册》写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劳苦大众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次伟大预演。……当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雏形,这里是共和国的摇篮。」[12]


2001年6月26日,新华社文章稱之為“两次开国大典,两个共和国,两个非凡的起点”[13]


新华社出版的《中苏关系史纲》:「割据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未能挫败南京国民政府的军事围剿。红军被迫长征,中国共产党的前途岌岌可危。……这个在莫斯科指导下创立起来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虽然让俄国人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最终却还是没有能够抵抗住国民党的军事围剿。」


2011年11月4日,习近平《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8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14][15][16]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中國國歌百年演變史話-中國共產黨新聞-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Cpc.people.com.cn.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9). 


  2. ^ 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动员对日宣战的训令》. Cpc.people.com.cn. 2006-06-17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3.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苏区政权建设大事记:1930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4.04.14.2 893.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偉大的嘗試. Military.people.com.cn. 2007-05-19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 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中共江西省委黨校黨史教研室編.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下冊.第202頁


  6. ^ 1. 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 cpc.people.com.cn. 2006-06-17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30). 


  7.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创立国家银行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09-27.


  8.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鄂赣省分行股票[永久失效連結]


  9. ^ 書摘:《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史》. [2010-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08). 


  10. ^ 訪紅色故都瑞金 憶中華蘇維埃政權. People.com.cn.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1.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体制. Jyb.hsxgw.gov.cn.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6). 


  12.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历史画册》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08-04.


  13. ^ 走向胜利之本——从红都到首都的启示. People.com.cn.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4. ^ 1507. 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8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11月4日). Politics.people.com.cn. 2011-11-05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5. ^ 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8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习近平出席并讲话. [2014-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09). 


  16. ^ 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8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11月4日). [2014-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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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
  • 黄道炫:《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原因探析——不以中共军事政策为主线》,来源:《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5期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标志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参见




  • 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华苏维埃民主共和国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


  • 闽变: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

  • 中華聯邦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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