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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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svg
版本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細節
使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啟用
1950年9月20日

穀穗和齒輪,齒輪中心並交結着紅綬
其他元素
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的象徵和標誌。中間是五顆五角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穀穗和齒輪[1]:3716。天安門城樓上方的四顆小五角星以半弧狀環繞一顆大五角星。齒輪和穀穗象徵中國的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天安門象徵中國人民的鬥爭精神,五顆星則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人民大團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穀穗和齒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說明》規定:「國徽的內容為國旗、天安門、穀穗和齒輪,齒輪中心並交結着紅綬;象徵中國人民自『五四』運動以來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鬥爭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新中國的誕生。」[1]:37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由清华大学建筑系梁思成、林徽因、李宗津、莫宗江、朱倡中等人所組的設計小組與中央美术学院张仃、张光宇等人的设计小组集體創作。1950年6月23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提出,同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同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命令》公佈[1]:3716。以後歷次憲法都肯定這個國徽[1]:3716




目录





  • 1 设计

    • 1.1 征集


    • 1.2 专家组设计


    • 1.3 选定


    • 1.4 修正及公布



  • 2 规范


  • 3 使用

    • 3.1 使用場合


    • 3.2 管理部門



  • 4 政党、社团徽章


  • 5 军徽警徽


  • 6 地方徽章

    • 6.1 现行市徽


    • 6.2 特区区徽


    • 6.3 其他徽章



  • 7 含有国徽的标志及物品


  • 8 对侮辱国徽行为的处罚

    • 8.1  中国大陆


    • 8.2  香港


    • 8.3  澳門



  • 9 类似国徽


  • 10 参考文献


  • 11 外部链接


  • 12 参见




设计




清华大学国徽设计组成员和第二稿设计方案合影



征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的征集可追溯到1949年6月15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随后成立的第6小组负责国家象征方案的拟定。1949年7月10日政协筹备会发布《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同年8月20日截止后收到几十件方案。1949年8月22日召开了国旗国徽初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会代表对征集方案并不满意,24日第三次会议决定另请专家设计。1949年9月25日晚,中南海召开了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的会议,会上选定了国旗和国歌。针对未征集到满意的国徽图案的情况,毛泽东建议可等待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再行决定。1949年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国旗、国都、国歌、纪年的决议案,并决定另请专家设计国徽。



专家组设计


专家组共提供了三种国徽设计样式,共计7个方案:


  • 中央美院张仃和钟灵在征集阶段提供的国徽应征图案,与现今政协会徽类似,由五星、地球、齿轮和麦穗组成,在1949年9月25日提交政协《国徽图案参考资料》,含五稿修正图[2]。在该设计中,红色五角星代表共产主义,绘有红色版图的地球如同太阳升起状,表示光明和解放,地球背后的光芒代表当时的三十一个行政区,齿轮、小麦和水稻则代表工农联盟。

《国徽图案参考资料》对此设计稿的说明如下[3]



甲、设计含义总说

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像一个太阳一样,在东方升起。
这一有五千年悠久历史与文化的伟大古国,在共产主义的光芒照射之下,获得了解放。
这一历史性的变革,为我们伟大祖国创设了富强康乐的先决条件;而且也给予东方所有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迫害的国家人民增强了信心,指出了方向。中国的解放,是全世界(特别是东方)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光明和希望。


乙、纹样含义详解


(一)齿轮,嘉禾的结合,代表工农联盟。


(1)齿轮露出部分在上方,表现工人阶级居于领导地位。露出五个齿,代表“红五月”。青色,表示钢铁。

(2)以稻麦代表农。稻麦是我国人民主要食粮,(北方人多食麦,南方人多食稻。)根据地球的方向——上北下南,将麦穗置于上方,稻穗置于下方。

(3)嘉禾之下部,以红带束起,象征着全国人民紧密地团结,并象征着国家富强,康乐。红带上以庄严正楷的宋字,写出国家名称。

(二)衬景及五角红星,代表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及共产主义的光芒普照全球。


(1)五角金星放置在最中心地位,整个图案看起来,是团结在共产党的周围。

(2)地球的光芒,象征东方的黎明。光芒共三十一道,代表我国三十一个行政省和自治区。(省和自治区如有增加,光芒亦随之增加)。

(三)地球上面将我国版图显露出来,表现了我国特征——地域辽阔广大。


(1)我国版图的位置,和经纬线的关系,指明了我国的地理环境。

(2)我国版图用红色,代表解放了的新中国。

(3)除我国外,在地图显露部分,尚看得出日本、朝鲜、菲律宾、印度、缅甸、泰国、越南……等国。烘托出中国革命的胜利,在东方所起的伟大作用。


  • 清华大学营建系林徽因、莫宗江于1949年10月23日提交了其主持设计的国徽图案,并由邓以蛰、王逊、高庄、梁思成提供参考意见。由大孔玉璧和五星、齿轮、嘉禾、国名组成,颜色用金、玉、红三色,国名字体用金色汉八分书。整体图案组织成汉镜的样式,象征光明。红绶象征革命,红绶穿过小瑗的结象征“革命人民大团结”,其皱褶模仿南北朝造像。[4]

《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对此稿的说明如下:


拟制国徽图案以一个璧(或瑗)为主体:以国名、五星、齿轮、嘉禾为主要题材;以红绶穿瑗的结衬托而成图案的整体。也可以说,上部的璧及璧上的文字,中心的金星齿轮,组织略成汉镜的样式,旁用嘉禾环抱,下面以红色组绶穿瑗为结束。颜色用金、玉、红三色。

璧是我国古代最隆重的礼品。《周礼》:“以苍璧礼天”。《说文》:“瑗,大孔璧也。”这个璧是大孔的,所以也可以说是一个瑗。《荀子·大略篇》说:“召人以瑗”,瑗召全国人民,象征统一。璧或瑗都是玉制的,玉性温和,象征和平。璧上浅雕卷草花纹为地,是采用唐代卷草的样式。


国名字体用汉八分书,金色。


大小五颗金星是采用国旗上的五星,金色齿轮代表工,金色嘉禾代表农。这三种母题都是中国传统艺术里所未有的。不过汉镜中有U形的弧纹,与齿纹略似,所以作为齿轮,用在相同的地位上。汉镜中心常有四瓣的钮,本图案则作成五角的大星;汉镜上常用小粒的“乳”,小五角星也是“乳”的变形。


全部作成镜形,以象征光明。嘉禾抱着璧的两侧,缀以红绶。红色象征革命。红绶穿过小瑗的孔成一个结,象征革命人民的大团结。红绶和绶结所采用的褶皱样式是南北朝造象上所常见的风格,不是西洋系统的缎带结之类。设计人在本图案里尽量地采用了中国数千年艺术的传统,以表现我们的民族文化;同时努力将象征新民主主义中国政权的新母题配合,求其由古代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出新的图案;颜色仅用金、玉、红三色;目的在求其形成一个庄严重典雅而不浮跨不艳俗的图案,以表示中国新旧文化之继续与调和,是否差强达到这目的,是要请求指示批评的。



  • 中央美院张仃设计的天安门图案,张光宇、周令钊提供技术意见,曹肇基协助绘画。图案为天安门城楼斜透视,外圈为与政协会徽类似的齿轮。

1950年6月10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这7个方案进行了讨论,决定采用天安门城楼图案[2][5]


6月11日,国徽小组会议讨论了前一天政协对国徽采用天安门图案的决定,梁思成在会上表达了反对意见,但有意见认为天安门代表五四运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故会议原则上通过天安门图案。


6月15日,全委会第二次会议国徽组第一次会议决定梁思成设计组可将其方案外圈与天安门图案合并,张仃当日提供了其方案天安门的正立面彩色修改稿。此稿的《国徽应征图案设计含义》对其说明如下:



一、红色齿轮、金色嘉禾、象征工农联盟。齿轮上方,置五角金星,象征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齿轮嘉禾下方结以红带,像征全国人民大团结,国家富强康乐。

三、天安门——富有革命历史意义的代表性建筑物,是我五千年文化,伟大、坚强、英雄祖国的象征。


6月17日,梁思成、林徽音带领的清华大学营建系国徽设计小组提交了第二稿设计方案,将金色五星、天安门作为主体图案,选择红、黄两色为国徽的基本色彩[6][7]。其《国徽设计说明书》说明如下:


图案内以国旗上的金色五星和天安门为主要内容。五星象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天安门象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源地,与在此宣告诞生的新中国。以革命的红色作为天空,象征无数先烈的流血牺牲。底下正中为一个完整的齿轮,两旁饰以稻麦,象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以通过齿轮中心的大红丝结象征全国人民空前巩固团结在中国工人阶级的周围。就这样,以五种简单实物的形象,藉红色丝结的联系,组成一个新中国的国徽。


选定




1950年,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毛泽东宣布通过中华民国国徽


1950年6月20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国徽审議会议对两设计组提供的候选方案进行审议,多数代表赞同清华大学小组的设计,并决定以该方案为基础制成国徽[8]。清华大学设计组后将此方案放大,提交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审议。


1950年6月23日,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国徽审查组报送的清华大学设计组国徽方案[9]



修正及公布


国徽图案通过后,由梁思成推荐,清华大学建筑系高庄规范并简化了国徽的几何设计图稿,于当年8月最终完成。1950年8月18日在政务院会议室召开的关于国徽使用、国旗悬挂、国歌奏唱办法及审查国徽图案座谈会上,高庄的修正方案被最终采用。修正后的图案在绸带、稻粒和形状上有所变更。会后高庄和徐沛真对国徽进行定型,绘制了墨线图和剖面图上报中央政府。[10]


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将这一设计定为国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业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特公布之。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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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B 15093-2008 国徽

《GB 15093-2008 国徽》规定了国徽的样式、材质及色彩。






尺寸坐标图方格墨线图
GB 15093-2008 Pic 2.jpg
GB 15093-2008 Pic 3.jpg


使用


1991年3月2日,第七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規範了國徽的使用。該部法律已經於1991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1號公布,并于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使用場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對國徽的使用場合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其中,應當懸掛國徽的機構包括:



  •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

  • 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

  • 外交部

  • 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

乡、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可以懸掛國徽,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况規定。


國徽應當懸掛在機關正門上方正中處。




悬挂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国徽


應當懸掛國徽的場所包括:



  • 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

  •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會議廳

  • 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庭

  • 出境入境口岸的適當場所

應當刻有國徽圖案印章的機構包括: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工作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各直屬機構、國務院辦公廳以及國務院規定應當使用刻有國徽圖案印章的辦事機構,中央軍事委員會辦公廳以及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應當使用刻有國徽圖案印章的其他機構

  •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檢察院

  • 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

應當印有國徽圖案的文書、出版物等包括: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國務院頒發的榮譽證書、任命書、外交文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職務名義對外使用的信封、信箋、請柬等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國務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的封面

  • 國家出版的法律、法規正式版本的封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签发的证件,如身份证,护照。


管理部門


外事活動和國家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其他外交代表機構對外使用國徽圖案的辦法,由外交部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在國徽法規定的範圍以外需要懸掛國徽或者使用國徽圖案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或者國務院辦公廳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規定。


懸掛的國徽由國家指定的企業統一製作。


现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管理国徽印鉴。



政党、社团徽章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图案为金黄色。锤子、镰刀代表工人和农民的劳动工具,象征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黄色象征光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审定批准,于1959年5月4日由共青团中央颁布的。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都为金色。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徽由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五角星、“中国少先队”五个字和火炬炳为金色,绶带和火炬的火焰为正红色,火焰和绶带镶金边,“中国少先队”字体为黑体。由刘恪山设计于1980年,参考了国家其他先锋运动中的元素。[11][12]




军徽警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的红色五角星,五角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亦称八一军徽。「八一」乃紀念1927年8月1日發生的南昌起義, 是中國共產黨建立自有武裝力量的開始。




地方徽章


1985年4月15日,太原市正式公布自己的市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座拥有市徽的城市。


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拥有自己的区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继通过了两个特别行政区区徽的规范使用方法。


除了上述地方徽章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城市也曾设计并使用过市徽。但自1997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自行制作和使用地方旗、徽的通知》后[13],一些城市的市徽(如广州、宁波、成都、哈尔滨等)已停止使用,但部分城市仍有自己的市徽。



现行市徽




特区区徽




其他徽章




含有国徽的标志及物品




对侮辱国徽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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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2. 第5/1999號法律



 中国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三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香港


自從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在香港的使用及保護以國旗及國徽條例訂定。該條例第4條禁止展示或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徽。第5條第(3)款規定國旗必須按照附表2所列規格製造。第6條第(2)款禁止國徽或其圖案展示或使用於商標或廣告、日常生活的陳設或布置、或私人慶弔活動,否則依據第(3)款,如未經合法授權或並無合理辯解違反之,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非法用於商標或廣告可處第5級罰款,而非法用於日常生活的陳設或布置、或私人慶弔活動可處第2級罰款。第7條規定,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澳門


自從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在澳門的使用及保護以第5/1999號法律(pt:Lei de Macau 5 de 1999)訂定。該法律第五條規定國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一)商標或廣告;(二)日常生活的陳設佈置;(三)私人慶弔活動;(四)行政長官限制或禁止展示或使用國徽或其圖案的其他場合或場所。依據第九條,焚燒、毀損、塗劃、玷污或踐踏國徽,構成對國家象徵的不尊重。第九條也規定,以言詞、動作或散佈文書、又或以其他與公眾通訊的工具,公然侮辱國家象徵,又或對之不尊重者,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最高三百六十日罰金。依據第十一條,違反第五條規定者,可科澳門幣五千元至五萬元罰款。



类似国徽




参考文献




  1. ^ 1.01.11.21.3 辭海編輯委員會 (编). 《辭海》(1989年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9. ISBN 7532600831. 


  2. ^ 2.02.1 梁思成、林徽音与国徽设计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秦佑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国徽图案参考资料


  4. ^ 徐志摩诗文网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5-14.


  5. ^ 到底是谁设计了国徽,新华网


  6. ^ 清华大学新闻网 首页 > 清华史苑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1-02.


  7. ^ 玉璧与天安门 ——关于国徽设计的回顾与思考 李兆忠 《书屋》二〇一〇年第二期 Archive.is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4-24


  8. ^ 正投影 国徽设计中亮丽的一笔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5-14.


  9. ^ 李景田.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1921-201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北京:中國田明璋大爆射出版社. 2011年4月: 50. ISBN 7-5035-4491-0.  使用|accessdate=需要含有|url= (帮助)


  10. ^ 高庄:命运多舛的国徽浮雕定型设计者


  11. ^ 少先队队徽设计者刘恪山在并讲学.山西日报


  12. ^ 中国少先队队徽的设计者刘恪山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01-19.


  13.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自行制作和使用地方旗、徽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97-11-18 [2009-11-10]. 



外部链接




  • 《瞭望》文章:将国徽图案“谷穗”正名为“麦稻”


参见



  • 中国国徽

  • 社会主义纹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工农联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 天安门:《我爱北京天安门》


  • 张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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