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
郡主,始於中國晉朝,時皇女封為公主,並以郡為封邑,因此稱郡公主或簡稱郡主。自晉朝之後,郡主成為獨立的稱呼,郡公主不得再簡稱為郡主。
目录
1 中國
2 朝鮮半岛
3 越南
4 参考文献
5 參見
中國
唐朝:皇太子之女封為郡主。
宋朝:皇太子之女封為郡主。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更公主號為帝姬,並改郡主號為宗姬,但北宋亡後遂廢。
明、清兩朝:親王之女封郡主[1][2]。
朝鮮半岛
朝鮮王朝:王世子嫡女封為郡主、庶女為縣主。
越南
在部份朝代,皇女不一定封公主,有些封郡主,甚至沒任何封爵。鄭主之女有封公主亦有封郡主。莫朝宗室女封郡上主。
参考文献
^ 《皇明祖訓·職制》
^ 《康熙朝實錄/卷之259》:「甲戌封和碩恒親王允祺之女為郡主」
參見
- 郡王
- 縣主
- 翁主
- 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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