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出子女



庶出指一夫一妻多妾制家庭中妾所生的子女。在今日,也常指一夫一妻制家庭中非婚生的子女(私生子),是一種雅稱。




目录





  • 1 古代中国


  • 2 古代朝鲜


  • 3 相关条目


  • 4 注释




古代中国


古代中國各汉族王朝执行周礼所规定的嫡长子继承制下,即嫡长子拥有政治继承权。嫡次子和庶子按照身份等级不同,获得與其身分相對應等級的政治地位。


例,周王嫡长子,为周王;嫡次子为诸侯,庶子或为诸侯或为公卿、大夫。


嫡长子具有優先政治继承权,因此选择政治继承人的行为又被称作立嫡,庶長子次之。


唐朝时立嫡的顺序[1]是:嫡长子最先,嫡长孙次之,嫡长子同母之次弟,嫡长子不同母之嫡弟(其父续弦之嫡母),然后按庶子,嫡长孙同母弟,庶孙的顺序往下排。


中国古代汉族王朝统治期间的女子除在家族无男系成员情况下,通常不具备政治上的继承权(例外情况是独生女招夫入赘),因此女子并不在嫡长子继承制的范围之内。但女子有与家族男系成员相比不平等的经济继承权。通常体现为按家庭财产分配的一份嫁妆。按汉族惯例,该份嫁妆仅为该女子独占,并不归于夫家所有,可传于自己所生的子女,若该女嫁后无出,理论上嫁妆会被娘家收回。中国历史上并有多次女子与兄弟共同继承父母遗产的事例。



古代朝鲜


在严格区分嫡庶的朝鮮王朝,士大夫、兩班貴族與良妾(良民出身的妾侍)所生的庶子女為中人(良妾的子女稱為「庶子」、「庶女」),與賤妾(賤民出身的妾侍)庶出的子女為賤民(賤民的子女稱為「孽子」、「孽女」)。良妾所生的庶女多作为中人之妻或士大夫、兩班貴族的妾,但也有少數能成為士大夫、兩班的正室。賤妾所生的孽女雖然身為賤民,但成長於家境較為良好的士大夫家庭,比一般賤民受到較好的教育,亦較為知禮,因此多嫁給士大夫、兩班貴族與賤妾所生的孽子(賤民的子女稱為「孽子」、「孽女」)為妻,或是給士大夫、兩班貴族納為妾,有些則成為妓生。有些孽女因為父親的關係得以進宮為宮女,或接觸到王室成員而得以成為王室成員的賤妾,如得到國王寵幸則有機會成為嬪御,例如燕山君的寵妾、妓生出身的張綠水就是縣令的孽女。



相关条目


  • 一夫多妻制


  • 嫡庶

  • 私生子

  • 林益世

  • 蔣孝嚴


注释



  1. ^ 《唐律疏议》:“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玄以下准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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